![]() |
中国DOS联盟-- 联合DOS 推动DOS 发展DOS --联盟域名:www.cn-dos.net 论坛域名:www.cn-dos.net/forum |
| 游客 | 登录 | 注册 | 会员 | 搜索 | 中国DOS联盟 |
|
中国DOS联盟论坛 现在时间是 2026-08-12 21:33 |
共 47,811 主题排行 / 349,897 发帖 / 今日 0 篇 / 48,256 会员排行 |
| DOS学习入门 & 精彩文章 (教学室) » [求助]dos文件命名规则 |
| 可打印版本 1,975 / 0 |
| 第1楼 qbd1313 | 发表于 2008-07-19 18:29 |
| 初级用户 发帖 8 积分 20 | |
|
[求助]dos文件命名规则 请问一下:那位高手知道,在命名DOS文件时有哪些是不可以用的?
我在百度搜到的: 文件名:由分别不多于八个和不多于三个的“合法”字符组成的主文件名与扩展文件 名表示。扩展名可以省略,主文件名与扩展名之间用点号分隔。 所谓“合法”字符,是指除系统敏感的字符。如以下引号内的字符:"*",",","?" "<",">",".","\","/",":"," ","+"等等。 CON,AUX,PRN,COM1,COM2,LPT1,LPT2,NUL 这些是DOS系统保留字。特指某些设备。 例如,CON表示控制台,PRN表示打印机...它们也不能用作文件名来使用。 符号"*"和"?"是通配符。通常在文件名中使用。"*"表示在此字符处可以用任意个 “合法”字符替代之。与之唯一不同的是"?"只可以被一个“合法”字符所替代。 但是我不太明白,是说: 字符:"*",",","?" "<",">",".","\","/",":"," ","+"等等。 CON,AUX,PRN,COM1,COM2,LPT1,LPT2,NUL 这些是DOS系统保留字 都不可以出现在文件名当中吗? |
|
|
[ 联系联盟系统管理团队 -
中国DOS联盟 -
标准版 ] Sponsored by ifanr Inc | © 2001–202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