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ard logo

标题: 斑竹,有几个问题请教。。。。 -->ko20010214转移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阿龙     时间: 2003-2-3 00:00    标题: 斑竹,有几个问题请教。。。。 -->ko20010214转移

斑竹,有几个问题请教。。。。
因为篇幅较大,我以发送到你的邮箱
wengierwu@hotmail.com

我的EMAIL是xiefeilong2003@yahoo.com.cn  谢谢!!
作者: ko20010214     时间: 2003-7-4 00:00
先学会怎么提问再说吧。
把你帖子的标题改好点。
对这种标题的帖子以后有可能只有这三种下场:
1。没人理。(这是最好的情况)
2。被转移到灌水区。
3。被删。
=====
最好是一问一贴,不提倡通过邮件来发问题。
作者: 沈洁     时间: 2003-7-5 00:00
谁惹你了!
ko20010214

作者: Wengier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建议批评的时候语气最好温和一点吧。。
作者: Dark-Destroy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呵..
沈皓說話就是太直了...
作者: 如是大师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这种帖子是应该被干掉啊。。暂时保留两天。。。到时我来尽职吧。
作者: 红色狂想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ko20010214,不要用你这句话“先学会怎么提问再说吧……”来藐视别人好吗?要知道,这样对别人是打击很大的,顾客是上帝,我们要以诚相待,尽心尽职,只有这样才能给顾客留个好印象,论坛才能生龙活虎!
作者: ko20010214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1.我没有藐视任何人的意思,绝对没有。
2.我也是从学着如何提问学起的。我不会,也不可能藐视我自己吧?
3.如果你不学“如何提问”的话,对你是损失,对我又没什么。
4.如果有人教你学“如何提问”而你就是不愿花点时间去学的话,那我就一句话也不说了。
5.不要以为自己是上帝,谁都不是上帝。
6.如果论坛里靠这些乱78糟的标题的帖子来实现“生龙活虎”的话,我宁肯不要。
7.我是以诚相待的。来论坛是交朋友来的,不是来树敌的。
8.是不是尽心尽职,不是我说了算。大家心里都明白着呢。另外,如果要求别人付出的时候,是不是也该想想自己应该付出点什么?
9.如果被我用“先学会怎么提问再说吧……”这句话来提醒过的人,觉得我是在藐视你。那就算是吧。
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-7-6 15:46:48编辑过]



作者: Dark-Destroy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唉....
我想大家都互相誤會了...
作者: yiyesong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我觉得。。。
我们是纯技术论坛,不断的发展、创新技术才是我们的根本。而不是靠讨好会员来提高人气,我们把千辛万苦学来的DOS知识免费的毫无保留的全部奉献给大家。为的、图的是什么?难道说朋友们从这里得到他们需要的东西,到最后还得象上帝一样恭送他们走,还得说一句,招待不周,欢迎下次再来。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上帝,不会眷顾我们了。。。
每个论坛要想良好、健康的发展,就必须要有良好的纪律和秩序。我们论坛之所以还没有变成象其它论坛那样垃圾贴满天飞的状况,正是有了KO这样负责任的版主存在。
无忧到是不管这些,什么无头贴、黄色贴、垃圾贴充斥着论坛。可是假如你要是发了挡了他财道的贴子。呵呵,那可有你受的,二话不说(可不会警告你的)封ID加删贴。大家难道希望这样吗?
不过,KO,你也不要怪狂想,他也是为了论坛好。只不过意见不同罢了。
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-7-11 13:56:34编辑过]



作者: Dark-Destroy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YYS版主說的太好了,我強烈支持!
來論壇的人,來了,就要守規定,如果不高興,大可不來呢...
作者: 如是大师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哈哈,,你们对答得这么精彩,我还怎么删这帖?
作者: 红色狂想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ko20010214,你对论坛的尽心尽职大家都看在眼中,我的意思是能不能用温和的语气把论坛规则告诉网友呢?不要用绝对的词语把论坛规则强加到网友头上,这样会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,我们要的是让网友自觉的遵守规则,而不是强加,只有这样才算真正的成功!
作者: Wengier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

  Quote:
以下是引用红色狂想在2003-7-6 19:08:20的发言:
ko20010214,你对论坛的尽心尽职大家都看在眼中,我的意思是能不能用温和的语气把论坛规则告诉网友呢?不要用绝对的词语把论坛规则强加到网友头上,这样会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,我们要的是让网友自觉的遵守规则,而不是强加,只有这样才算真正的成功!

有道理~~~
作者: ko20010214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规则就是规则,规则本身没有温柔和强加的说法。
如果你不能遵守,你可以选择走人。
我这个样子是面目可憎,但比起满眼的英文文档,还是要好些吧,呵呵。。。
如果你连我这样都受不了,还指望你去学DOS吗?
作者: ko20010214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尽管黑客们有蔑视简单问题和不友善的坏名声,有时看起来似乎我们对新手,
对知识贫乏者怀有敌意,但其实不是那样的。

我们不想掩饰对这样一些人的蔑视--他们不愿思考,或者在发问前不去完成他
们应该做的事。这种人只会谋杀时间--他们只愿索取,从不付出,无端消耗我
们的时间,而我们本可以把时间用在更有趣的问题或者更值得回答的人身上。
我们称这样的人为“失败者”(由于历史原因,我们有时
把它拼作“lusers”)。

我们也知道,很多人只想使用我们编写的软件,对技术细节没什么兴趣。对多
数人们而言,计算机不过是一个工具,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;他们有更重要的
事情要做,有更重要的生活要过。我们明白这点,也并不奢望每个人都对另我
们痴狂的技术问题有兴致。然而,我们回答问题的风格是
针对这样一群人--他们有兴趣,并且愿意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。这点不会改变,
也不应该改变;如果变了,我们将失去我们引以为傲的效率。

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志愿者,从繁忙的生活中抽出时间来解惑答疑,而且时常
被提问淹没。所以我们无情的滤掉一些话题,特别是抛弃那些看起来象失败者的
家伙,以便更高效的利用时间来回答胜利者的问题。

如果你觉得我们过于傲慢的态度让你不爽,让你委屈,不妨设身处地想想。我
们并没有要求你向我们屈服--事实上,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最喜欢公平交易不过
了,只要你付出小小努力来满足最起码的要求,我们就会欢迎你加入到我们的
文化中来。但让我们帮助那些不愿意帮助自己的人是没有
意义的。如果你不能接受这种“歧视”,我们建议你花点钱找家商业公司签个
技术支持协议得了,别向黑客乞求帮助。

如果你决定向我们求助,当然不希望被视为失败者,更不愿成为失败者中的一
员。立刻得到有效答案的最好方法,就是象胜利者那样提问--聪明、自信、有
解决问题的思路,只是偶尔在特定的问题上需要获得一点帮助。

====摘自《提问的智慧》。
这就是我的态度。。。

详细的全文请见:
http://www2.zzu.edu.cn/ie/newdos/dispbbs.asp?BoardID=9&replyID=6817&id=1415&star=1&skin=0

建议仔细看看。多学习一下!
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,看看自己哪些地方正是文中说的要避免的。。。

我又看了一遍《提问的智慧》,本来准备摘录一段给大家看,但看来看去,
觉得句句经典,哪段都值得一看再看,所以就推荐大家去看一下全文了!
你看过后绝对有益!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-7-6 22:23:28编辑过]



作者: 光荣的fan     时间: 2003-7-6 00:00
疑惑......
我们就是不太懂规矩吧,也不用上纲上线啊~

P.S. 一点鸡毛蒜皮小事,算了吧,可别把大智慧都浪费了。
作者: ko20010214     时间: 2003-7-7 00:00
明白者自明白,糊涂者自糊涂。
我不是要蔑视你。但如果你要把自己归为被蔑视的人那一类,我也没办法。
附,我不是针对你,而是看贴的每个人。
君子坦荡荡,小人常戚戚。
每个看贴的人看到后有什么想法,是和你自己怎么想自己有很大的关系的。
作者: 红色狂想     时间: 2003-7-9 00:00
怎么好的地方,说什么我也不会走的。另外,我说这些只是想发表一下看法,并没有其他的意思,希望“ko20010214”你别生我的气,好吗?
作者: Dark-Destroy     时间: 2003-7-10 00:00
呵~大家喝杯涼水,退退火吧~

作者: yiyesong     时间: 2003-7-10 00:00
天气太热了,火辣辣的太阳。
大家的心也跟着热。火辣辣的热情。
好啊,有争论但DOS的热情不减。
妙啊,有意见却依然留连忘返。
说明DOS和中国的那个联盟魅力无穷呀!

DD上台湾冰淇淋!


作者: 如是大师     时间: 2003-7-11 00:00
呵呵~~~yiyesong在这里大发诗兴呀
作者: 传说の风     时间: 2003-7-11 00:00    标题: 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

  Quote:
以下是引用ko20010214在2003-7-4 13:13:44的发言:
先学会怎么提问再说吧。
把你帖子的标题改好点。
对这种标题的帖子以后有可能只有这三种下场:
1。没人理。(这是最好的情况)
2。被转移到灌水区。
3。被删。
=====
最好是一问一贴,不提倡通过邮件来发问题。

对不起我第一次来,这些不知道,看到这个才知道不能用那样的标题
但是我希望得到答复
如果可以把答案发到我的邮箱里   windleaf221@vip.sina.com
作者: huazai     时间: 2003-7-11 00:00
请问大家如何在AUTOEXEC.BAT中动用批处理命令让其指定时间运行某个文件(或程序)
作者: xcgxcgxcg     时间: 2009-11-20 19:14    标题: 求金山公司的内存软件 RAMLNIT

求金山公司的内存驻留清理软件 RAMLNIT
作者: ligui0001     时间: 2009-11-26 19:36
在技术论谈的地方,讨论太多感受的问题,是不是有点浪费.这里不是KTV,不是娱乐的地方.我想,错就是错,没有必要把谁当上帝.想当上帝,就等你有了足够的知识,再到别人面前去当.